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7月1日起强制实施 |
时间:2012-06-28 |
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并要完全接轨甚至高于国际通用水质标准。近日,记者从宜宾市清源水务公司了解到,目前宜宾城区自来水完全达到国家新标准要求,走在川南前列。
据了解,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指标由1985年制定的35项标准增加到了106项,并对原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新标准对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的有机化合物指标作了规定,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还增加了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标准。
“宜宾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下属一、二、四水厂,是川南地市中最先通过新国标的达标水厂。”据宜宾市清源水务公司水质科副科长曹华介绍,宜宾自来水水质在全省居前列。早在四五年前,清源水务公司就开始对照自来水新国标要求,逐步实行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1年6月,建设部国家水质督查时,卫生部门联合水务部门将宜宾三个水厂的水样送国家水质监测网重庆监测站进行检测,达到国家新标准。他说,为了达到国家新标准,清源水务公司花了数百万元购买气象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离子色谱等大型仪器,增强了检测能力。目前,公司正在计划在各水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保证水质安全。
据了解,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投入,宜宾市清源水务公司已于2010年11月获得省质监局对四川省城市供水排水水质监测网宜宾监测站的资质认定,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饮用水水质保障体系,并加强了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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