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山洪工程建设指导方案出台 |
时间:2012-06-01 |
日前,中国气象局印发《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进一步做好有关事项,确保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中国气象局要求各单位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集约,科学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分省建设方案,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对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部署。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原则,坚持工程建设与发展现代气象业务相结合、与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相结合、与在建工程及现有系统相结合,统筹中央、地方资金,实现国家与地方建设任务的全面对接。
据悉,该《指导方案》进一步确定了包括监测系统、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信息网络支撑系统以及装备保障系统的建设目标、内容与规模,确定了地县级综合业务平台设计方案、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方案、技术培训方案以及项目实施组织、项目实施进度和投资估算等内容。《指导方案》针对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提出了覆盖全国的高水平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以及提高中小河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监测预警能力的主要建设内容,系统功能、架构设计等,用于完整、全面、系统地指导省(区、市)气象部门工程建设的开展。
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1年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进展顺利,监测系统、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信息网络支撑系统以及装备保障系统五大系统建设有序开展,自动雨量站、预警服务系统等已投入业务运行,已在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2012年工程也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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