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驾驶车辆应减速并控制车距 |
时间:2012-05-16 |
日前,公安部交管下发《通报》指出:今年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报如下:
1月7日,连(云港)霍(尔果斯)高速公路甘肃天水段因降雪导致路面湿滑,由西向东方向1445公里至1495公里处,先后发生21起道路交通事故,涉及32辆机动车,共造成7人死亡,18人受伤。
3月17日,(北)京台(北)高速公路江苏徐州段因突发团雾,南北双向车道676公里至683公里处,先后发生4起多车相撞事故,涉及62辆机动车,共造成6人死亡,30人受伤。
4月15日,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江苏连云港段突发团雾,由南向北方向835公里至840公里处,先后发生7起交通事故,涉及34辆机动车,共造成12人死亡,26人受伤。
4月21日,沪(上海)昆(明)高速公路湖南湘潭段突发团雾,由西向东方向1069公里至1073公里处,先后发生10起道路交通事故,涉及16辆机动车,共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5月5日,汕(头)昆(明)高速公路云南宜良段由西向东方向2068公里处,先后发生2起交通事故,涉及13辆机动车,共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
经过交警部门的调查分析,上述多车相撞事故主要原因还是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驾驶人在雨雪、雾霾恶劣天气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在能见度不足50米的情况下,没有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而是在应急车道甚至行车道停车等待,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缺乏恶劣天气驾驶经验和驾驶技能,冰雪路面紧急制动或猛打方向,引发翻车、碰撞护栏单方事故。
温州高速交警提醒:当前全国已进入汛期,强降雨天气逐渐增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要注意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因为雨天路况复杂,人的观察视线也会受影响,加上路面湿滑,若没有保持安全车距,一旦突发险情,无法及时反应。控制车速,下雨天道路都比较湿滑,轮胎的附着力下降,制动效果也会明显减弱。如果车速过快,惯性力增加,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的操作无法完全反应到车辆上,留下很大的安全隐患。一般情况下,下雨天的车速应控制在规定时速的80%。要收听关注交警发布的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及时调整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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