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雪灾气象等级》标准正式实施 |
时间:2013-01-11 |
从5月1日起,《城市雪灾气象等级》标准将正式实施。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1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城市出现降雪天气时,居民正常活动是否受影响将有据可依。”
雪灾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城市因雪灾造成的影响较为明显。制定城市雪灾气象等级标准,利于更科学地预防雪灾对城市交通、生产等造成的危害,采取有利措施避免雪灾带来的损失,为政府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选取累积降雪量、日最低气温、日最大风速等7个影响因子来计算并确定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适用于我国可能出现雪灾的城市,主要用于描述城市雪灾的严重程度。
根据该标准,城市雪灾气象等级划分为五级: 0级为不易,在该级别下交通运输基本正常,人们活动能够正常进行。Ⅰ级为轻度,雪灾带来的影响是可能造成交通阻塞,交通事故频发,影响人们正常活动。Ⅱ级为中度,其影响是交通运输可能受阻,影响电力和通信线路的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人们正常活动。Ⅲ级为重度,其影响是交通、铁路、民航运输中断,严重影响电力和通信线路的正常运行,易引起人员失踪或伤亡,易引起房屋倒塌,易引起树木折枝。Ⅳ级为特重,其影响是交通、铁路、民航运输中断,易引起电力和通信线路中断,极易引起人员失踪或伤亡,极易引起房屋倒塌,极易引起树木折枝或倒地。
除了 《城市雪灾气象等级》,中国气象局此次发布了其他11项气象行业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出台气象领域的国家标准 35项、行业标准190项、地方标准200多项,涵盖气象主要业务服务领域的气象标准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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