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
时间:2012-11-01 来源:网络 |
为了有效改善辖区冬季空气环境质量,给市民营造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从今年11月1日起到明年3月底止,城关区将开展五个月的整治活动,内容包括燃煤锅炉改造、煤炭市场整治、低空面源污染整治、机动车尾气整治、集贸市场集中点火、二次扬尘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等七大行动,以彻底解决一批污染大气的问题,从而加快推进和谐幸福城关建设。这是记者昨日从城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城关区近几年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中,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此外,特殊的地理特征等因素,使得城区大气污染难以根治。针对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城关
区将在整治活动中重点实施七大行动。开展燃煤锅炉改造行动,确保按期完成市上下达的1441蒸吨改造任务,确保冬季辖区居民正常供暖,确保今年减少10万吨以上
的燃煤污染。对今年尚未完成改造的,采取“一台锅炉一套方案、一台锅炉一套班子”的模式,确保改造按期完成按期供暖;对今年仍使用燃煤的,实行环保综治日巡
查制度,供暖期内每天早晚两次对使用低硫份、低灰份优质燃煤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对使用劣质燃煤和锅炉冒黑烟的,按照相关规定上限进行处罚。
对尚未纳入改造范围的,将其全部纳入明年改造范围,安排专人摸清底数、锅炉改造所需资金,明确改造方式和完成时限,确保明年4月改造全面展开。
开展煤炭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和有烟煤行为,确保区内有烟煤、劣质煤零销售零使用。推行连锁经营制度,将所有煤炭市场纳入连锁经营范围,对拒不纳入连锁经营的无证经营户予以取缔;对纳入连锁经营的安排10名监管员每天入场检查,凡发现销售有烟煤和劣质煤的,没收其连锁经营抵押金并予以取缔。打击有烟煤劣质煤使用销售行为,通过环保局每天不间断巡检,及质监局对经营单位定期抽检,并将检验结果作为处罚依据。全面动员全区冬季用煤群众,不购买不使用有烟煤和劣质煤;推行购买无烟煤政府补贴制度,对购买使用无烟煤的农村五保户、困难户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予以补贴;设立有奖举报电话8112319,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奖励一起。
开展低空面源污染整治行动,重拳整治低空排放的居民小火炉、茶浴炉以及焚烧垃圾落叶、户外烧烤摊点、餐饮燃煤烟尘、油烟等污染大气行为,确保低空面源污染保持最低。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街道社区组织干部、楼院长划片包干,每日巡回劝阻社区、院落燃煤小火炉、烧烤摊点和焚烧垃圾、各种生活扬尘污染行为;各村要监督阻止村民焚烧秸秆,使用有烟煤劣质煤等行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环卫部门要杜绝环卫工焚烧垃圾行为;执法局要重点打击露天烧烤摊点,确保供暖期户外烧烤摊点为零;环保局对发现餐饮燃煤烟尘及油烟污染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达标;林业局要确保林区无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数管中心严密监控低空面源污染,做到发现一起、派遣处置一起。
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行动,全面整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做到监测零盲点和监管无遗漏,坚决杜绝尾气超标车辆上街入城,最大限度减少尾气排放量。在外围设点卡口,即日起在东岗、大沙坪和雁滩3个出入口设置监测点,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加大对外地进城机动车,特别是大货车尾气抽检力度,对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一律劝返,杜绝尾气超标和冒黑烟车辆进城,昼夜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在城区内通行。路面综合整治,成立黑车整治联合执法队,在主要地段设置固定和流动监测点,重点检查长途客运车、大型货运车和老旧车辆,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法严厉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尾气排放检测合格。各单位各部门要带头抓好落实,严禁尾气超标车辆出厂出门。
开展集贸市场集中点火行动,在全区所有集贸市场必须全部落实集中点火制度,市场经营户必须全部使用符合要求的型煤,必须杜绝燃烧使用有烟煤和劣质煤。从11月1日起,全区所有集贸市场推行集中点火制度,并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台账、有专人负责。同时开展二次扬尘整治行动,采取多种举措有效降低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环卫部门要加大机扫作业量,保洁频次并减少人工作业量,天晴时要实施洒水压尘作业。全区建筑施工场地要建立档案,做到工地“具体位置、负责人联络方式、施工情况”三明确,全区所有拆迁和土地开挖工程在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全部停工,必须施工且无扬尘污染的,经环卫和执法部门审批同意后施工。用煤单位的煤堆灰堆等扬尘,每天必须落实洒水或覆盖等措施,杜绝发生遇风起尘现象。
开展驻企监管行动。将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纳入整治范围,按照“抓大不放小”原则,严厉打击整治超标排放行为。对重点用能企业,安排监管员进驻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监管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严格督促企业使用优质煤,使用燃煤添加脱硫剂或碱液,坚决杜绝超标排放。对中小加工企业,即日起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污染排放排查工作,对超标排放和污染严重的兰州水泵场、兰州市政路通、兰州市政筑路材料厂等企业,今年11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期间要全部停产;企业所属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监管到位、及时举报违规企业,对违规生产的企业要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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