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案应对突发险情应急预制定 |
时间:2012-07-09 |
霍童溪、水北溪、古田溪发生5~20年一遇的中洪水,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时,宁德市教育系统需要采取什么应对措施?今后,这些将有了详细规定。日前,市教育局制定了宁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以提高宁德市教育系统整体防汛防台风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
按照预案要求,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各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进入汛期后,各单位、各学校需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根据水文预报,预计赛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小洪水;或赛江一级支流、霍童溪、水北溪、古田溪发生5~20年一遇的中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10~50年一遇的洪水时,市教育局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还要求,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予以优先考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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