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城区北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公告 |
时间:2012-06-30 |
秦州区城区北山一带属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地质监测表明该区域近年来一直出现蠕动变化并不断加剧,目前已处于极不稳定状态。根据气象预测,今年我市极端气象情况将会更加频繁,北山发生地质灾害几率及危险性将进一步增加,且在部分区域存在突发的可能。为加快实施城区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秦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城区北山地质灾害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现就灾害避险搬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避险搬迁范围为城区北山东起泰山庙、西至演法寺区域,按照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一期搬迁重点范围为上庵沟、王家半坡、白家堡子等受灾害威胁严重、危险程度较大区域的住户。
二、凡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住户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告知的要求,主动落实避险避让措施。
三、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属应急搬迁,采取政府帮助、群众主动搬迁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搬迁避让为条件提出不合理要求。
四、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影响地质结构稳定的生产、生活活动,否则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除灾害治理工程以外的所有建设活动,任何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建设审批手续。对抢建乱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将依法予以拆除,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过程中,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搬迁工作,在紧急避让情形发生时,对不主动搬迁避让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避让。
特此公告。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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