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
时间:2012-06-27 |
6月26日17时起,安徽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预案Ⅳ级响应命令。
命令要求各单位立即进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局领导领班制度,按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省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测、预报,要特别关注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水库汛情以及山洪地质灾害,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发布预警信息;各市气象局要充分发挥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的作用,通过乡镇信息员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收集上传灾情等信息;在应急响应期间,省气象台、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黄山气象管理处、九华山气象管理处及启动应急响应的各市气象局每日15时前将《应急响应工作情况报告表》(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报省局应急与减灾处;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市气象局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应急响应命令启动之前,省气象局局长于波就当前强降雨雨情、未来天气趋势向省政府副省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梁卫国作了汇报。梁卫国随后在省政府应急办呈报的《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的报告上批示:“请省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会商研判,为防范应对此次气象灾害提供科学准确气象信息。”
欢迎访问tianqijian.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