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重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启动 |
时间:2012-06-27 |
宁夏气象局于6月27日8时30分进入重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状态。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全区各级气象部门将按照《宁夏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气象应急小分队全体队员将随时根据命令集结,按照要求执行和完成应急任务;区气象台、服务中心及各市、县(区)气象局将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及公众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当地党委、政府、应急办和气象信息员的服务;同时将利用一切手段将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党政决策部门、应急联系人、联络员和乡村信息员;各级气象台站、各有关单位将加强对短时强降水的监测、预报、预警及跟踪服务,及时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银川、固原人影指挥中心还将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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