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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突发事件预警平台三年内建成

时间:2012-06-26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体系等工作机制。同时,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信息发布系统,3年内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各类专业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综合观测网建设布局;每个市要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特色农业气象试验基地;要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共享工作等措施;强化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职能;用3年时间,完成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建设;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监督检查办法,研究制订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标准。《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发展气象事业和气象防灾减灾需求,明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机构,在“三农”工作和防灾减灾任务较重的市辖区尽快建立气象机构;要加强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实现乡、村两级气象服务队伍全覆盖;要加快推进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浙江分院建设,建立气象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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